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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中国创新创业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创交会)由中国科协、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工程院、九三学社中央、广东省人民政府、广州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创交会将构筑平台型、开放型、枢纽型的国家级创新创业成果品牌盛会,积极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助推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创交会广泛邀请科技企业、投资机构、孵化载体、高校科研院所、科技社团、创新创业者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等全方位各要素代表参与,展示“双创”成果,搭建交流平台,促成成果转化,助推创新发展。现面向有关单位征集创交会成果项目、专项活动和科技需求,具体通知如下:

一、创交会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5月25-26日(暂定);

地点:广交会展馆A区(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382号)。

二、创交会主要内容

2018创交会内容主要分为成果项目、专项活动和科技需求三大类。成果展示通过全方位征集筛选,按照行业领域类、境外区域类、高端人才类等不同主题进行创新创业成果展示;计划展览面积约20000m2,并设洽谈、推介、路演、政策宣讲等配套区域。成果展示方式以组团专展或特展为主,标准展为辅;以实物和模型展示为主,图片文字、视频播放为补充。专项活动分论坛沙龙、高端峰会、专题报告、创意交流、创新大赛、路演推介、创业培训等各类活动约20场。为推进创交会成果转化工作常态化,依托创交会成果交易服务平台,结合创交会成果和需求征集开展线上线下对接,并在创交会前后开展一些列项目对接活动,促进成果转化落地。

三、创交会征集内容

本次创交会征集内容包括成果项目、科技需求和专项活动三大类,成果项目和科技需求主要围绕广州市“十三五”规划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需要,面向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等,侧重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机器人)、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汽车、航天航空、光机电、金属、化工、农业等领域,广泛征集成果项目和科技需求。征集到的成果项目经专家评审和会议审议确定入选后,将在创交会上进行展示并纳入对接转化备选项目库,参与后续成果推介;科技需求信息仅用于为该需求企业开展的技术攻关活动或企业自愿参加的对接活动,不作他用,创交会办公室将严格执行信息保密规定。专项活动可以单独举行,也可以与组团专展配套开展,时间上可与创交会同步举办或在创交会展期前后举行,活动地点在创交会展览现场或视情况安排在广州市相关辖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举行。

(一)成果项目征集

1.征集范围

(1)各领域的新发明、新技术、新产品均可报名,侧重IAB(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及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高新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成果项目,以及市场前景好,贴近日常生活的先进适用技术和产品等。

(2)成果项目要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近年完成、已获得专利权或提交专利申请的发明项目优先考虑。

2.申报方式

申报者可以是个人、单位或组团单位,成果项目申报网址:www.chinaief.cn(中国创新创业成果交易会);点击网站首页中部“参展报名”图标进入申报页面,按照有关要求和操作提示(详见附件1),进行网上申报并上传材料;组团单位的成果项目由组团单位统一组织申报。每个成果项目需在网上提交的资料如下:

(1)参展项目基本信息和项目文字介绍:字数约1000字(word/wps),若文字较多可以附件形式上传文件材料。

(2)参展单位logo:矢量文件(ai、cdr、eps等格式)。

(3)附件信息:附件信息是参展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供专家评审时参考。如有以下资料请在系统上传(可多次点击上传,上传完请提交保存):项目成果相关图片、图表(10张以内,图片大小约2MB)、专利证书、获奖证书、成果鉴定报告、项目可行性报告等。

3.注意事项

(1)所有通过创交会平台系统进行成果项目申报的用户,必须实事求是、认真核实,保证所填报成果和需求的真实合法性。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填报存在权属争议或有疑问的成果项目;凡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且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部门尚未做出仲裁结论的项目,不得申报;否则申报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2)成果项目征集结束后, 创交会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成果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相关网站公布,申报个人和单位届时可登陆网站查询。入选项目单位需按照要求进一步提交参展人员信息、展品运输信息、视频等资料(届时可用原注册账户登录中国创新创业成果交易会网站www.chinaief.cn查看并完成二次资料提交)。

(3)创交会办公室将委托有关机构(国际化机构、科技中介、全国学会、省级学会等)作为组团单位组织成果参展及开展相关活动,组团单位需具备组织行业内优秀创新创业项目及开展高端论坛活动的能力,形成详细可行的实施方案,并于2017年12月31日前将组团信息表(见附件2)提交创交会办公室进行确认,经确认后由创交会发给授权书。每个组团参展项目原则上不少于40项,项目属于相同或相近行业领域,且项目所属单位(或二级机构)不少于10家。自愿参与组团参展的各子单位需按照相关组团单位要求开展工作,并不得在系统中就同一项目进行重复申报,否则取消其参展资格。

(4)创交会办公室为参展项目提供场地、简装布展、展品和设备运输等服务。组团单位有需要进行精装或有特殊要求的,需提前与创交会办公室联系以便安排,费用自理。符合要求的高新技术、特殊专业、高科技前瞻创新项目等的展品或设备,且重量在2吨以内、长宽高小于2米的,创交会办公室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统一提供往返运输服务。

(5)参展成果项目单位需安排一名以上人员到场,参展人员的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二)科技需求征集

1.征集范围

为更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2018创交会前后将在广州、北京等地举办若干场科技需求与成果项目对接交流会,组织开展院士专家企业行,为有需求的企业、科技社团、科研院所等牵线搭桥,促成技术难题的攻关和成果转化落地。技术难题和成果需求征集主要面向广州地区有关企事业单位,侧重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汽车、光机电、金属、化工等领域。

技术难题主要指企业需要解决的攻关性、关键性技术难题或行业共性技术问题,包括技术难题的主要内容、技术指标、解决条件等。

成果需求主要指企业有意向引进或合作的产业成果项目及资金,包括成果内容、引进或合作方式、合作伙伴要求、融资需求等。

2.收集方式

技术难题请填写《2018创交会技术难题信息表》(见附件3)、成果需求请填写《2018创交会成果需求信息表》(见附件4),并于集收截止日期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sclcgb@gz.gov.cn。

有关附件及通知可登录创交会门户网站www.chinaief.cn、中国科协企业创新服务中心www.scei.org.cn、广州市科创委www.gzsi.gov.cn、广州市科协www.gzast.org.cn、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www.gzpc.org.cn等网站查阅并下载。

(三)专项活动

1.征集范围

专项活动征集主要面向IAB(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活动形式包括论坛沙龙、高端峰会、专题报告、创意交流、创新大赛、项目对接、路演推介、创业培训等,以及与展览展示配套开展的各类现场活动。专项活动一般与创交会同步举办,项目对接、路演推介等活动可在创交会前后举行;活动地点在创交会展览现场或视情况安排在广州市相关辖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举行。

2.申报方式

专项活动申报需填写《2018创交会专项活动申报表》 (见附件5),并于征集截止日期前将纸质版(盖章)一式五份报创交会办公室,邮寄的以邮戳时间为准,电子版同步发至邮箱:2629789624@qq.com(报送地址:广州市童心路西胜街42号2号楼501室,联系电话:020-61106211)。

3.注意事项

纳入创交会议程且无经费来源,并在主会场(广交会展馆)开展的专项活动,由创交会办公室提供会议场地(含会议通用设备)及会场背景板制作,并统一为活动现场提供摄影、录像及相关宣传服务。同时根据专项活动层次、活动规模(要求参会人员100人以上,项目对接、路演推介活动除外)、嘉宾出席情况(如参会两院院士、“千人计划”专家、其他重要嘉宾等)、活动目标(如受众人数、项目对接数量、项目落地情况等)等,经专家评审或会议研究后给予适当工作经费支持,用于专项活动嘉宾邀请、人员组织、专家咨询、会务安排等的筹备实施(具体办法另行制定,最终将结合活动落实情况确定支持经费)。

四、申报截止时间

上述成果项目、科技需求、专项活动申报截止时间均为2018年1月31日。

五、联系方式

中国科协企业创新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13号楼9楼

联 系 人:杨  颖   李文杰

联系电话:010-65081873  62184926

广州市科协(创交会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童心路西胜街42号1号楼4楼

联 系 人:陈杰华  郭俊华  柯锐鹏

联系电话:020-61106211  61106301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

地址:广州市府前路1号市政府大院4号楼

联 系 人:叶进生  蔡强

联系电话:020-83491586  83124149

网站申报技术支持:

联系人:岑家良,电话:13045757675;

网站申报技术问题可加QQ咨询:3329619052。


 

附件: 1.网站申报操作指南

2.2018创交会组团参展信息表

3.2018创交会技术难题信息表

4.2018创交会成果需求信息表

5.2018创交会专项活动申报表

6.2018创交会展馆位置图

7.创交会简介


 


 

中国创新创业成果交易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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